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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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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录播室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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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录播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1、项目名称:水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录播室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XHY-2018-JT1030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杨卫

  • 5、项目联系电话:13639111796

  •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智能录播室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400,000元

    • (4)最高限价:37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资源管理、音视频录制系统、教师与学生跟踪系统等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二)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即可,原件);(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的任意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所需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人报名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须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接受报名,报名通过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资料一套,购买谈判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9-12 09:00:00至2018-09-14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德馨园14栋E座2602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9-17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9-17 14:30:00

  • 12、开标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德馨园14栋E座2602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9-12 09:00:00至2018-09-14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州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贵州省建设银行六盘水分行向阳北路支行

      • 帐  号:52050163363900000310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水城县教育局

    •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新区以朵大道北侧

    •   项目联系人: 何老师

    •   联系电话: 0858-666671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价格给予 6% 的扣除(享受的省份包括: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德馨园14栋E座2602

    •   项目联系人: 杨卫

    •   联系电话: 1363911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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